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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实验中心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30 10:08:47|浏览人次: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提高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
(二)加强办公室文件保密工作,进一步使文件管理工作规范化,严格收发文件、文件传阅签收制度。文件处理完毕,及时整理、归档。
(三)不随便打听和传播属于保密范围内的信息。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不记录。
(四)办公室人员不得随意将文件带离办公室。
(五)外出开会、办事所涉及的重要文件材料应及时归档,不得擅自留存,外传。
(六)重要文件未经许可不得翻印;若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印制。
(七)严格图章的使用范围和对象。
(八)配合校保密委作好各项保密工作。
(九)对于泄密事件,要及时上报,并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理。
分管领导: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