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需要创作舞蹈节目的音乐,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现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舞蹈音乐创作采购项目
2、具体明细:
采购数量:白马藏族舞蹈音乐创作、康巴藏族舞蹈音乐创作,共计2首。采购预算:包含货物、运输、人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3、技术参数要求
(1) 舞蹈音乐创作:适合舞蹈节目编排需求,符合民族风格。
(2)录音合成:录制的器乐、人声经过混音合成后适合舞蹈节目编排需要。
4、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交货地点:成都大学校内
(3)验收标准:交货时,根据该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指标及商务要求,由甲方组织人员对产品数量、质量、主要技术参数等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5)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产品经一次维修后仍不合格,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6)乙方应保证货物与参加比选时提供的样品质量完全一致。若质量不一致,甲方将退还货物。
二、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 公开比选时间: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00。地点:成都大学一教1213会议室。
2.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
注:以上第1、2项查验原件后各收复印件1张(加盖公章)。第3项收原件1张(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比选时需递交样品1个
4.比选申请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由比选申请人密封并加盖公章)
三、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比选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3名中选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由比选小组按照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指标优劣进行评选。
四、本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8- 84616155。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附件2 成都大学采购项目--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