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 > 培养 > 正文

音乐与舞蹈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6-10 17:05:11|浏览人次:



音乐与舞蹈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招生资源优化配置、激励导师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重要举措。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8〕16号)(附件1)《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成大发〔2021〕10号)(附件2)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特制定施细则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全体研究生导师(含校外研究生导师)。其中,以下两类导师无需申请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2022年新增列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通过考核的2016年聘任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审核基本条件
(一)年龄要求:
原则上,在2022年8月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即能够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才可申请本次导师招生资格。
(二)岗位条件:
1.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行为。
2.对存在《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8〕16号)中第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将视情节取消研究生本年度招生资格。
3.申请者招生当年有主持的在研课题(主题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独立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或近三年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等,高水平的认定参照成都大学科研管理文件执行),或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4.高校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三)硕士生导师招生数量
每位硕士生导师每届招收硕士生一般不超过3人。具有如下情形,经研究生处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增加不超过3个的增额:主持有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有在研的横向科研项目到校经费超过以下标准:人文社会科学30万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等适宜增加招生人数的情形。
首次独立指导研究生的硕导须有协助导师,限在一个二级学科(领域)内招收硕士生,且不超过2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给予导师通报批评外,视情节取消其研究生年度招生资格:
1.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不能严格履行导师职责,对研究生疏于指导和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聘任期不按教学计划开设研究生课程者,出现教学事故的;
3.在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监考、阅卷及复试等工作中不认真负责,造成重大疏漏的;
4.导师同意所指导的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评阅不合格(2人次)或答辩不能通过的;
5.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在四川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不合格的;
6.研究生导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提出招生资格申请(6月10日至6月16日)。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审核条件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向音乐与舞蹈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
5310320@qq.com,纸质档提交至C2013办公室),并提供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研究生导师系本校人员,将根据相关人事、科研系统中数据进行核定,申请人无须提供支撑材料,如有未在相关系统中录入的数据,请申请人及时按人事、科研部门要求进行相关数据的补充、完善;外校人员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至5310320@qq.com邮箱)。所填报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应以社科处、科技处登记在案的成果为准。目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名单,以研究生处备案为准。
(二)初审公示(6月17日至6月28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同时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再经学院党政联席审议通过,作出书面初审结论,初审结果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审核。


四、审核结果申述
导师对审核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及监督反馈小组邮箱(
296750259@qq.com)提出申诉,并提供必要核查线索。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监督反馈小组根据导师申诉情况进行核查后给出处理意见。
音乐与舞蹈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诉电话:028-60656150
申诉邮箱:
296750259@qq.com

 

成都大学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2年6月10日

附:



音乐与舞蹈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根据《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18〕16号)(附件1)《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成大发〔2021〕10号)(附件2)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成立音乐与舞蹈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保障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姜丽娜、黄先政
副组长:黄金城、吕宏伟
负责审核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精心组织,科学遴选实现招生资源优化配置,协调院内审核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并对审核工作负责解释。


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黄金城
成员:唐榕、廖红梅
负责对音乐与舞蹈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受理审核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对有关来信、来访和咨询事宜及时进行解释和解答。


 附件1:成大委发〔2018〕16号(定)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2:成大发〔2021〕10号 成都大学关于印发《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