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2017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见下表)。
公示时间: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为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为2017年9月27日至10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有异议,请在9月29日10:00前,以实名或当面的形式向美术学院评审委员会反映。如对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有异议,请在9月30日10:00前,以实名或当面的形式向美术学院评审委员会反映。办公室1212, 联系电话:84616729,电子邮箱:710126450@qq.com。
2015级研究生学校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xls
2015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xls
2015级研究生奖学金学生统计表.xls
2016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xls
2016级研究生奖学金学生汇总表.xls
2016级研究生学校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xls
17级研究生奖学金学生汇总表.xls
2017级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表.xls
2017级学校助学金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