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会议制度
一)大例会
第一条 时间
每月第一周的周三,召开艺术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全体大例会。
第二条 出席人员
学院学工办老师(可选择是否出席),主席团成员,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正副主任(部长)及各部门全体干事。
第三条 会议概况及流程
概况:
会议由学习部负责通知与会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由学工办老师或学生会主席团主持召开,由办公室干事轮流当大例会主持人。办公室负责签到表与会议记录(记录格式见附表1),以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备案与存档。各部门与会学生干部应做好相应记录与备案,确保及时、完整地传达会议信息和会议精神。
每月颁发一次部门“优秀之星”(各部门一名),每季度颁发一次“优秀部门”。
流程:
1)会议开始前办公室负责签到(例会期间进行会议记录);
2)各部门派遣代表上台进行本月工作总结、次月工作计划的汇报以及生活心得交流;
3)颁发各部门“优秀之星”(“优秀部门”) 奖励以及主席团讲话;
4)学工办老师做会议点评;
5)例会结束后各部门负责人留下总结(视情况而定)。
第四条 与会要求
所有出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缺签或代签。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先请假后做事。需请假者,必须严格按照纪律制度中的请假程序,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缺勤。
如有突发性事不能到会者,应在当天补写请假条,交给办公室,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会议期间,手机请保持震动或静音状态,不得无故喧哗。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早退者,必须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早退。
迟到者、缺勤者与早退者按照《干事月度考评表》(附页)严格扣分。
二) 部门会议
第五条 时间
每周一次(各部门自定召开),召开院分团委学生会部门会议。
第六条 出席人员
主席团成员(可选择是否出席),本部门正副主任(部长)及本部门全体干事。
第七条 会议概况及流程
该会议由各部门视情况自行召开,但需保证每周一次,并由办公室派代表参与、监督并做相关会议记录。各部门与会学生干部应做好相应记录,确保及时、完整地传达会议信息和会议精神。
第八条 其它
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交予责任部长签字,于会议前转交给办公室,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旷到。
会议期间,手机请保持静音状态,不得无故喧哗或早退。
三)非定期会议
第九条 概况
非定期会议即为紧急会议。
第十条 部门分工
非定期会议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办公室负责主持、会议记录,文体服务中心负责场地及维持会场纪律,学习部负责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一条 出席人员
学院学工办老师(可选择是否出席)、全体分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十二条 其它
所有出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缺签或代签。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先请假后做事。需请假者,必须严格按照请假程序,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缺勤。
如有突发性事不能到会者,应在当天补写请假条,交给办公室,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会议期间,手机请保持震动或静音状态,不得无故喧哗。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早退者,必须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早退。
迟到者、缺勤者与早退者按照《干事月度考评表》(附页)严格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