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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 16:41:59|浏览人次:


学院各团支部:

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将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作为发展对象和《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前三项条件应同时满足):

(一)范围: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团支部,2021级、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

(二)年满18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尚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优秀共青团员,班级支部应推且不超过1位入党积极分子对象。

(三)推荐对象在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四)学院党员先锋队、分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上述条件酌情分别推荐3名左右的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同上。

二、推优标准(前六项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具备第七项条件可以优先推荐):

(一)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良好(上一学期成绩在本支部排名前50%以内,含50%);上学期思政课成绩为优良。

(三)平时积极配合学院及班级的各项工作,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四)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大学期间获得学院及其以上优秀称号或奖励;

(六)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推优候选人:

1.学生在上一学期有挂科情况;

2.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一般不作为推优对象。

(七)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优先推荐:

1.获学校或学校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2.受学校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

3.在各级各类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文体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4.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共青团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

三、推优程序

(一)本人申请:按自愿原则,满足条件的团员向所在团支部提出申请;

(二)团支部对申请团员进行审核;

(三)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

1.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

2.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赞成票超过半数方可列为推荐对象。

3.班长、团支书必须参加团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达到本支部团员人数的80%),如实记录填写《音乐与舞蹈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团员大会会议记录表》(见附件1)。

4. 确定人选后填写优秀团员推荐表(详见附件2

(四)团支部对初步推荐对象作进一步的考察,在征求班主任意见后,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音乐与舞蹈学院推优入党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团支部上一学期成绩排名情况表、成绩单,推荐对象自入校以来所获荣誉证书)报分团委组织部审核,分团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学院分团委审核。

(五)学院分团委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考察、审核,报校团委签署批准意见后,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四、时间安排

各团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时间:37

团支部推优结果上报学院分团委组织部时间:38 日前

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审核时间:38

学院分团委审核时间:38

学院推优名单公示时间:39-13

对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校团委审批

五、注意事项

(一)召开团员大会参会团员均需到场。

(二)团支部在形成推荐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如果暂时对推荐对象不能形成统一意见,不宜草率做出决定,应对推荐对象有针对性的继续开展培养工作,待确有明显进步后,再行讨论决定;

(三)推优名单挂网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反映;如有投诉且经调查情况属实,责令整改,推优无效;如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所在团支部推优资格一年,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四)各团支部推优有名额限制,符合标准的团员经过团支部团员大会确定后可上报,但最后会由分团委审核,报校团委和学院党委审批(此次是共青团推优,推优不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请大家理解清楚)。最终由学院各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对于满足优先推荐条件的团员,分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可以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五)各支部推优结果(包含《音乐与舞蹈学院推优入党信息统计表》、《音乐与舞蹈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团员大会会议记录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邮箱412903368@qq.com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