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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本科生请假管理制度(2023版)

发布时间:2023-02-22 15:46:38|浏览人次:

一、学院原则上不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请假外出,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 学生因病需要诊治或休养的;

2. 学生有不可拖延的个人或家庭直系亲属(不含表亲)有重大事情发生且家人强烈要求需请假办理的;

3. 学生因接受学校或学院委派参加学习活动、校园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专业比赛等。


二、请假须知

1. 学生应遵守班级管理制度,请假次数不得超过班级管理规定;

2. 请假属于申请性质,不是“护身符”学生应明确不请假计旷课,请假根据任课老师要求,可能同样会影响平时成绩学生需提前了解清楚学生不得以已请假、下节课补假为由干预教师课堂管理,违者根据《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3. 请假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如在上课前突发状况,须及时跟任课老师和班主任报备,因故未能及时请假由本人负责就医后请假须附上校医院或上级医院所开单据(为确保学生就医安全,私人诊所开的单据无效)

4. 学生因病向班主任提出请假申请,但不去医院就医、无医院单据者,不予请假;

5. 感冒、发烧等一般病症,学生就医前须跟班主任、班长及时报备;若就医时间与课程时间冲突,班长应在课前及时告知任课教师,此种请假,班主任须核对医院票据与上课时间是否冲突;

6. 凡查出身患重疾(参见国家医疗保险规定的重大疾病),学生应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家长,及时就医并通知家长前往学院办理休学等相关手续;

7. 学期内因故请假时间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8. 凡未经请假未到课程者,一律视为旷课,达到两周及以上者按《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学生请假需办理流程

1、学生凭《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请假条2023版》办理请假手续具体要求详见下方附件请假条内。请详细阅读审批表中的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2、请假3天以内的(3天),须由学生填写好请假条后,先交由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交由班主任审批。学生应请家人电话与班主任说明情况,在电话中应强调请假对学习的影响及外出安全事项;

3、请假3天以上的(3天学生应请家人电话与班主任说明情况,依次找任课教师、班主任、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签字;

4、请假审批完成后,第一联交任课教师,第二联交班主任处存档


 

 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请假条(2023版).docx 

 音乐与舞蹈学院“集体活动”请假条(2023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