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设院生2018【02】
关于取消邓楠兰同学《创意产业商务实践》考核资格的处理决定
经统计核实,海外学院邓楠兰同学(学号201721713505)在2017-2018-2学期《创意产业商务实践》课程学习过程中,多次无故旷课,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院发[2013]58号文件第四十八条第1条规定,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学分时”数,取消邓楠兰等同学参加《创意产业商务实践》课程考核的资料,成绩以0分计。
特此通报!
学生名单:
邓楠兰 学号:201721713505 叶千畅 学号:20171713526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