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设院生2018【01】
关于取消刘苈峤同学《创意产业商务实践》考核资格的处理决定
经统计核实,海外学院刘苈峤同学(学号201721713109)在2017-2018-2学期《创意产业商务实践》课程学习过程中,多次无故旷课,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成院发[2013]58号文件第四十八条第1条规定,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学分时”数,取消刘苈峤等同学参加《创意产业商务实践》课程考核的资料,成绩以0分计。
特此通报!
学生名单:
刘苈峤 学号:201721713109 马欣萌 学号:20171713111
王若云 学号:201721713116 文晓唅 学号:20171713118
杨 林 学号:201721713123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