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9〕3号)规定,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现将劳动节放假调休期间有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劳动节),放假1天,停课。
二、原本安排在5月2日(星期四)的教学安排调整到4月28日,原本安排在5月3日(星期五)的教学安排调整到5月5日。
三、5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原安排在周六的课程正常上课。
四、因劳动节放假所缺课时数,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补课安排报学院备案,学院填写《2019年劳动节放假影响课程补课安排表》(详见附件)后于5月10日前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务办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