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结合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优、总结等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
1.学院全体师生应严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质量关,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管理工作。一般答辩组成员为5人,答辩组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由高级职称教师任组长,卓越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答辩尽量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可聘请企业的校外专家参与答辩工作。根据有关评分标准,答辩小组成员对每位学生进行评分,再汇总成学生答辩总评成绩,答辩小组成员必须在《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上签字确认。
2.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学校图书馆数据库检测为准。其中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率不得高于25%,非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率不得高于30%。
3.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实行集中答辩方式,各学院的答辩地点要相对集中,便于统一规范及检查巡视。学院答辩应在5月26日之前完成,请按照附件1要求,于2019年4月29日前报送具体答辩安排。
4.在答辩过程中,答辩教师应要求每一位学生至少回答3-5个问题,由答辩小组秘书在《成都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上对答辩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5.学院答辩委员会依据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学生答辩成绩按照4:3:3的比例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成绩。
6.学院答辩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工作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
二、查重抽查
学校将对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进行抽查,对在毕业设计(论文)查重过程中弄虚作假、查重内容与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内容不一致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抽查时间:2019年5月20日-24日
2.抽查方式:随机抽查,每个专业1-2篇
三、评优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需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为保证评优工作的公正、公开性,使评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具有专业水平代表性,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推荐参加校级优秀评选的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应组织院级公开答辩,促进交流学习。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将实行校级抽样答辩,学校将在学院推荐的所有校级优秀中进行随机抽样,确定校级答辩学生名单。如校级答辩未通过,校优等级将依次降级(即一等降为二等,二等取消优秀资格)。
2.请各学院按照校级优秀分配指标(附件2),于2019年5月28日17:00前完成《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3)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一式两份(只提交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总结工作
为了及时总结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整体教学水平,请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评优工作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及时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请于2019年6月8日17:00前完成《成都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附件4)、《成都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附件5)的报送工作。
五、归档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负责将毕业设计(论文)全套过程性材料(含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阅表、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评审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查重检测报告)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袋内材料目录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胶装成册与有修改痕迹的论文(一稿)装入档案袋统一归档保存。非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由学院自己保存,保存期为五年。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学校档案馆存档要求,由各学院负责送学校档案馆存档。
六、其他
1.本通知要求提交的材料,请在规定完成时间内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jxsjk@cdu.edu.cn。
2.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4616053。
附件:1.成都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
2.成都大学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分配指标
3.成都大学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4.成都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
5.成都大学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20190424_151558.zip
音乐与舞蹈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