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良好综合素质与艺术修养,掌握系统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表演(演唱、演奏、舞蹈表演等)能力,具有基本功扎实,适应面广的特点,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演唱(奏)或舞蹈表演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音乐演出活动的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音乐、舞蹈活动的组织、编排、策划能力。
3、了解本专业前沿成就、发展前景以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4、具有较全面的文化修养、较强的表演能力、艺术鉴赏能力和作品分析能力;具有表演不同风格及体裁的作品的能力;
5、掌握文献资料查询和信息处理的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四、主要课程
声乐、器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民间音乐、音乐美学、电脑音乐制作、舞台表演基础、音乐教学法、歌曲写作、钢琴即兴伴奏、作品排练、音乐论文写作、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剧目排练、舞蹈编导、古典舞身韵、音乐基础与作品赏析
五、毕业学分要求
毕业总学分:声乐方向:178.5分;器乐方向:178.5分;音乐舞蹈方向:182.5分
选修课程学分:声乐方向:32分;器乐方向:32分;音乐舞蹈方向:34分
六、课程学分一览表
总学分 | 课程类别 | 公共类课程 | 学科类课程组 | 集中实践环节 | 专业必修课程 | 专业选修课程 | 素质教育课程 |
声乐、器乐方向 | 音乐舞蹈方向 | 声乐、器乐方向 | 音乐舞蹈方向 | 声乐、器乐方向 | 音乐舞蹈方向 | 声乐、器乐方向 | 音乐舞蹈方向 | 声乐、器乐方向 | 音乐舞蹈方向 | 声乐、器乐方向 | 音乐舞蹈方向 |
声乐、 器乐方向:178.5 舞蹈方向:182.5 | 学分 | 53.5 | 32 | 32 | 31 | 31 | 26 | 26 | 28 | 32 | 8 |
比例 | 30% | 29% | 18% | 18% | 17% | 17% | 17% | 13% | 18% | 19% | 4% | 4% |
必修课程总学时 | 声乐、器乐方向:2699 舞蹈方向:2763 |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时 | 声乐方向:704 器乐方向:640 舞蹈方向:10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