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查内容
学院前期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选题、开题、与指导教师沟通及指导记录填写及审核等,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题目与专业是否吻合,是否保证一人一题;
2.选题大小、难度是否适当,切忌选题大、空、泛,是否达到专业综合训练的目标;
3.校企“双导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比例是否达标(卓越计划专业、认证专业校企“双导师”指导毕业论文全覆盖,其他理工科专业校企“双导师”指导毕业论文比例达到60%以上,文科、艺术专业校企“双导师”指导毕业论文比例不得低于30%);
4.指导教师是否与学生建立了直接有效的联系渠道;
5.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答疑是否有效开展等;
6.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工作进度,包括文献阅读、开题报告、设计(实验)方案及数据分析、论文撰写等进展情况;
7.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学风纪律;
8.是否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并审核的指导记录达到5次;
9.是否按照学校安排进度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环节的工作。
三、检查形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采用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时间:2月17日-3月5日)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资料。流程:【提交中期检查】-【提交中期检查】,内容录入相关模块中,同时将涉及的其他资料打包以附件形式上传在系统中,指导教师审核。
指导教师于2023年3月5日23:00前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审核学生提交的中期检查表,对学生工作进度、态度、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流程:【审核中期检查】-【审核中期检查】,内容录入在相关模块中。
学院根据中期检查结果以专业为单位填写《成都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安排专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校企“双导师”指导率、指导记录表提交及审核、学生中期检查表提交及审核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将在教务处网站上通报中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学院,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各学院要将工作检查落到实处,切勿流于形式、走过场,真正起到检查与督促的作用,保证后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
学院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的主体,应严格按照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环节规范,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与管理,做好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同时,结合《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及《四川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21〕124 号)等文件对全院学生进一步开展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指导教师应认真尽责地做好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对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帮助,并给出指导性意见。对进展较慢的学生,要给予特别关注,多加指导和督促,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能够顺利完成。
自2022年起,所有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将上传至全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平台,由教育部统一送外省专家抽检。请参加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同学务必高度重视,主动联系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资料。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3年3月6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经学院领导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成都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xsjk@cd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84616053
附件:成都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