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作为比选人以比选方式对国家艺术基金音乐剧《红梅花开》作曲改编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就本次比选内容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名称:国家艺术基金音乐剧《红梅花开》作曲改编项目。
二、比选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携带: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身份证复印件。
五、文件领取方式:请下载《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比选材料附件1、附件2》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2022年9月15日——17日下午15:00前。
七、递交比选文件方式:将材料原件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成都大学
窗体顶端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9月20日15:00,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新校区C幢C2018室。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比选开标会。
八、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递交文件等内容进行比选,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网站上发布。
十、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18982904171
比选附件材料(填写附件1、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