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作为采购人拟对《企业文化建设与推广乐器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企业文化建设与推广乐器租赁项目》
二、比选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携带: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身份证复印件。
五、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16日,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新校区C幢C2005室。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17日15:00前,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新校区C幢2002室。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6月20日15:00,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新校区C幢C2006室。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比选开标会。
八、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递交文件等内容进行比选,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网站上发布。
十、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老师 电 话:028-8461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