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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5-03-16 20:56:25|浏览人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按照学校学分制管理的相关要求,2013级(含2013级)以后的学生全部采用跟班方式进行重修教学。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说明

第二周星期五(3月20日)17:00前

各课程归属学院在教务系统中做好单开班重修和补修的教学任务

在制定单开班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不同收费标准的同名课程不能合班。单开班重修的教学任务在教学班本身的限制对象要求以外,务必添加2013级和2014级为限制对象。

第三周星期一(3月23日)至第三周星期五(3月27日)

重修、补修选课

学生在选课中,若出现“容量已满”造成无法选课,请与课程归属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并由教务办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协调。

学生选课期间均可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重修交费单(打印交费单后请勿调整选课情况),并在此期间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补修学分学费信息将通过学院教务办向选课学生公示

第四周星期一(3月30日)

教务处统计学分学费信息并报计财处


第四周星期三(4月1日)

计财处代扣重修及补修学分学费

学生银行卡问题请与计财处(行政楼202)办公室联系解决。

第四周星期五(4月3日)

教务处对选课学生进行课程注册

未通过计财处成功扣费的学生,将清除其重修和补修选课记录,不能参加相应学习和课程考核,不认可学分。

教 务 处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