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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1 21:27:30|浏览人次:

各学院、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已开始受理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教育科学创新体系。

二、课题的内容与范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四川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问题与情况,围绕“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体育理论与实践、德育现代化”中心特色研究方向,已拟定《四川省教育发展中心2015年度课题指南》。申请人需根据课题指南内容,按照指定研究内容申报。对于重点课题,中心鼓励不同单位、结合校本案例联合申报同一项目的不同研究方面,中心均予以重点资助研究。

三、在基础研究领域,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的研究人员申报基地项目。在应用研究领域,鼓励已承揽地方政府、与国外合作项目等课题组带项目进入“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立项,“中心”给予经费资助。

四、本年度项目类别设置包括委托项目(“中心”资助额度3万元/项,专著结题)、重点项目(“中心”资助额度0.5万元/项,专著或北大核刊以上论文1篇或5万字以上研究报告结题)、一般项目(“中心”资助额度0.2万元/项,系列论文2篇,限专业类期刊或3万字以上研究报告结题)、自筹项目(普通刊物1篇结题,限专业类期刊)。

五、申报条件: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具备实施研究的能力和时间保证。已获本中心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已获得四川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本中心的项目。重点课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若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且只能申报一般项目或自筹项目。

六、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4日。请申请者先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学院科研秘书,再由科研秘书初审汇总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和各学院申报统计表报送科研处。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一式4份及电子文档。纸质申请书要求统一采用A4纸印制,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联系人:邱露

地 址:行政楼218 室

联系电话:84616357

E-mail:qiulu@cdu.edu.cn

科研处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5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

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5课题申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