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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 21:37:28|浏览人次:

各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补发求职创业补贴通知》精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扩展到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经研究,拟对今年获得国家助学金贷款且未领取求职补贴的应届毕业生补发求职创业补贴。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2015年起,对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但未获得低保家庭和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的2015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求职创业补贴800/人。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到各学院学工办提出申请,并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填报《2015年补发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电子版发至1570264844@qq.com

5141700前交学工办(逾期会影响公示时间均不再办理)。

(二)各学院初审。各学院审核申报学生的资格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公示。各学院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学生处就业办报送学生申报材料、《2015年补发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

(四)学校复核、公示。学生处就业办复核申报材料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批。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学生申请的受理工作;同时,要做好申报学生资格的审查工作,既要防止遗漏,也要杜绝虚报冒领,让国家出台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尽快落实。

四、联系人:

邵老师 84616312

附件一:2015年补发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音乐与影视学院学工办

2015511

附件1:2015年补发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