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成大职改〔2015〕37号)精神,现将报送2015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一份,须贴申报人一寸照片。
(三)《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四)近三年《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其中2014—2015学年年度考核须提前进行,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占所属学院、部门2015年度个人考核优秀指标。
(五)《成都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工作情况审核表》一式一份,填写任现职以来特别是近三年的教学工作情况,所在学院(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由人事处统一汇总后交教务处审核。
(六)《成都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科研成果审核表》一式一份,由人事处统一汇总后交科技处审核。
(七)科研成果合集一套(提供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科研和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其中代表本人科研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须达两篇及以上,且为公开发表、正式出版的刊物;以第二作者署名、在增刊发表或在同一期刊物上发表两篇论文视作一篇;如申报所提供的材料中,系合作的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所承担部分或所起作用不清楚的,须由合作者或项目负责人出具申报人员所承担部分、所起作用的书面原件证明一式一份)。
(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九)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证书和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符合免试条件者应提交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成都大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表》(一式一份)
(十一)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十二)《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二、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可直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一份);
(二)任现职以来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三)公开发表的论文一篇(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五)《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三、申报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如图书、档案、工程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三)《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一式一份);
(四)《成都大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表》(一式一份);
(五)科研成果合集一套(提供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科研和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著作、教材及其它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任现职以来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七)《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
四、报送材料说明
报送时间:2015年11月18—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地点:行政楼305会议室。学校职改办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表格的电子文档请在报送材料截止日期前,发送至人事处职改办邮箱:cdrsczgb@cdu.edu.cn ,并在“主题”栏处注明“学院名称+中级职称+个人姓名”。
五、相关表格下载
(一)晋升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含实验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表格见附件1。
(二)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取得博士学位,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表格见附件2。
(三)晋升非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表格见附件3。
六、评审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标准为200元/人次。具体收费的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斌、邹伟,联系电话:84616356 。
附件:
1.教师系列申报表格.zip
2.直聘相关表格.zip
3.非教师系列申报表格.zip
成都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