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6年春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6〕 2号)要求,现将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上自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内:8:30—17:30)。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并签字;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七)《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
(八)《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九)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上述相关申报表格经申请人所在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职改办。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核。
三、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5月9日下午5:00。申报材料递交至人事处职改办(行政楼218办公室),联系人:刘斌、邹伟,联系电话:84616356。
四、相关说明
(一)《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可在成大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的“职称评审”栏内下载。
(二)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在所属部门(或学科归属部门)进行。
(三)学校新进人员在一年以内已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的,可不再进行体检,但需提供体检表复印件。
人事处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