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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9 08:45:30|浏览人次: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关于2016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成人社函〔2016〕6号)要求,现将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在岗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二)截至2016年4月30日,我校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期限将满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的工作人员,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

  2.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符合国家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以及行业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规定的人员。

  (二)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一(见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三)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2年以上,且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见附件2)规定的一项基本条件者;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9年以上,且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规定的两项基本条件者;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6年以上,且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规定的三项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四)省委、省政府实施重大人才引进项目引进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拔尖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需提供下列材料各一式三份:

  (一)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见附件3)。本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drsc@cdu.edu.cn。

  (二)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申报人员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

  (三)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四)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一)3月8日至11日,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学校人事处报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及相关材料。

  (二)3月14日至18日,学校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产生推荐人选。

  (三)3月22日,学校审议确定上报人选。

  (四)3月25日至30日,公示人选。

  (五)3月31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社局。

  五、相关说明

  (一)聘期在2016年4月30日将满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未重新申报或重新申报后未核准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按省、市文件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不再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工资待

遇。

  (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或未完成首次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离岗待退人员及退休人员不能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六、相关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志强;联系电话:84616040。


   附件1: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一.doc
   附件2: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doc

   附件3: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doc


                                                           人 事 处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