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美术与影视学院作为招标人,通过比选招标方式对院内“汽车创意设计示范区建设项目(2017年专用设备)”进行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采购内容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 招标编号:CDMY2017002 (MY201703-07共五包)
二、 项目名称:汽车创意设计示范区建设项目(2017年专用设备)。
三、 采购内容具体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部分。
四、 合格投标人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资质;
3、 按照比选招标相关要求及规定,每个合格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包件。
五、 投标在报名时须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照);
(3)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证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照);
(5)投标人身份证。
注:以上第(1)项收一张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的不用“法人授权托书”);第(2、3、4、5)项查验原件后各收一张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证照可只复印一份)(须加盖公章)。
六、 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 11月14日9:00—2017年 11 月16日16:00,成都大学美术与影视学院网站下载。
七、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16日下午17:00,成都大学美术与影视学院三楼1313室。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 院内开标时间:2017年 7月 17日上午10:00。
九、 本投标结果将及时在成都大学美术与影视学院网站上发布。
十、 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丽梅 老师 电话:84616155。
1.汽车创意设计示范区建设项目(2017年专用设备)包件一.xlsx
2.汽车创意设计示范区建设项目(2017年专用设备)包件二.xlsx
3.汽车创意设计示范区建设项目(2017年专用设备)包件三.xlsx
4.汽车创意设计示范区建设项目(2017年专用设备)包件四.xlsx
5.汽车创意设计示范区建设项目(2017年专用设备)包件五.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