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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录音与混音制作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0 16:05:13|浏览人次: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成立仪式需要制作舞蹈节目的音乐为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现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录音与混音制作采购项目

2、具体明细:

采购数量:人声、器乐录音(舞蹈音乐)与后期混音制作(舞蹈音乐),共计1首,采购预算:包含货物、运输、人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3、技术参数要求

(1)录音:原生态真人录音,民族器乐现场弹奏录音。

(2)后期混音制作:制作的风格、节奏、速度适合舞蹈节目编排需要。

4、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交货地点:成都大学校内

(3)验收标准:交货时,根据该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指标及商务要求,由甲方组织人员对产品数量、质量、主要技术参数等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5)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产品经一次维修后仍不合格,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6)乙方应保证货物与参加比选时提供的样品质量完全一致。若质量不一致,甲方将退还货物。

 

二、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 公开比选时间: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00。地点:成都大学一教1213会议室。

2.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    

注:以上第1、2项查验原件后各收复印件1张(加盖公章)3项收原件1(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比选时需递交样品1个

    4.比选申请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由比选申请人密封并加盖公章)

 

三、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比选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3名中选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由比选小组按照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指标优劣进行评选。

 

四、本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8- 84616155。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附件2 成都大学录音与混音制作采购项目--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