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务办行政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海(境)外学历者须取得教育部颁发的学历认证),无学科专业限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日期2021年9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聘用方式
学院聘用。
四、聘用待遇
硕士研究生用工成本9万/年。
上述用工成本金额为包干费用,包括对所聘劳务派遣工人员的基础工资、五险一金(个人+单位)、绩效、加班费和节假日补贴、高温补贴等。
五、招聘报名
本岗位招聘以考核方式进行,求职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附件材料1份:
1. 个人简历一份(如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者,请在简历里注明相关经历情况);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上述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姓名-教务办行政人员岗位”的方式命名,并发送到460512268@qq.com邮箱中。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
六、联系方式
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政办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587
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音乐与舞蹈学院C2106
七、其他
学院通过应聘者提交的应聘信息及个人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并按相应程序组织考核。未进入考核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拟聘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应服从学院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则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