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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舞蹈团舞蹈作品原创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4 09:30:13|浏览人次:

音乐与舞蹈学院作为采购方拟对“四川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舞蹈团舞蹈作品原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1、 项目名称:四川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舞蹈团舞蹈作品原创项目

2、 比选内容:

    (一)创作出一个主题鲜明、风格突出、画面优美、富有感染力,且符合当代大学生审美、具备较高艺术水准的舞蹈原创作品。作品能够代表我院舞蹈团参加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二)品风格积极向上,紧扣时代脉搏,坚持立德树人,弘扬中国精神。可围绕“青春·梦想·家国·未来”等方向进行创作,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思考与担当,需保证舞蹈作品完整、兼具艺术性与观赏性。

 (三)作品时长控制在5-7分钟内,作品力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三、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核心创作团队专业能力强,有经验业绩,创作的作品有专业比赛竞争力;

四、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携带: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身份证复印件。

五、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25年1114-2025年11月17中午12点,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新校区C幢舞蹈表演系办公室。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7-2025年11月18日中午12:00前。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新校区C幢舞蹈表演系办公室。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3:00,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新校区C幢C2018室。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比选开标会。

八、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递交文件等内容进行比选,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网站上发布。

十、本项目联系人

老师,电话:028-60656199


一审:罗琳

二审:刘宇

三审: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