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音乐与舞蹈学院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合唱团原创词曲创作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17:33:12|浏览人次:

音乐与舞蹈学院作为采购方拟对“四川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合唱团原创词曲创作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1、 项目名称:四川省第十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合唱团原创词曲创作项目。

2、 比选内容:

  (一)创作出一首主题鲜明、旋律优美、富有感染力,且符合当代大学生审美、具备较高艺术水准的原创混声合唱作品(可带钢琴伴奏或少量特色打击乐),可围绕“青春·梦想·家国·未来”等方向进行创作,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思考与担当。声部配置:标准四部混声为基础,可根据艺术表现需要适当细分。作品时长控制在5-8分钟。艺术风格与主题主题:积极向上,紧扣时代脉搏。

  (二)作品能够作为我院合唱团参加大学生艺术展演合唱比赛的参赛曲目,力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三)歌词须为原创,拥有完整版权;内容健康,立意深刻,文字优美,富有诗意和歌唱性;语言为中文普通话,可酌情使用少量外文或虚词,但须符合整体意境。


三、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核心创作团队专业能力强,有经验业绩,创作的作品有在市级以上音乐创作比赛中获奖的经历者优先。

四、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携带: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三)身份证复印件。

五、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3日上午11点,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新校区C幢音乐表演系办公室。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4日中午12:00前。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新校区C幢音乐表演系办公室。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下午3:00,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新校区C幢C2018室。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比选开标会。

八、比选办法

本项目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对递交文件等内容进行比选,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网站上发布。

十、本项目联系人

廖老师,电话:028-60656199




一审:毛岚

二审:廖红梅

三审: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