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就业困难经济帮扶经费发放工作的通知
》,决定今年继续对就业困难且综合表现良好的毕业生给予一定经济帮扶。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就业困难经济帮扶经费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困难经济帮扶经费发放的原则及范围
1.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贫困学生;
2.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3.综合表现良好。
请符合条件学生于2015年3月31日上午12点前,将
1.个人申请材料
2..EXCEL表格形式报《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困难经济帮扶汇总表》(见附件2)
纸质版交学工办,电子版发邮箱:727805239@qq.com
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