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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学院美术与影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21 16:38:16|浏览人次: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美术与影视学院的实际,制定美术与影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美术与影视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保证其公开、公平、公正性,领导小组由院班子成员和导师组成。

二、复试资格确定

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按《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A类考生)分数要求。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美术方向:

①笔试专业创作或专业理论;②综合素质面试(现场问答思想政治、专业的相关知识);③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同等学力加试: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理论)

(二)艺术设计方向

①笔试专业技能;②综合素质面试(现场问答思想政治、专业的相关知识);③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同等学力加试:素描、色彩

(三)声乐演唱方向:

①声乐:演唱4首音乐作品(中外各2首);②视唱练耳;③ 综合素质面试(现场问答思想政治、专业的相关知识);④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同等学力加试:演奏钢琴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但钢琴演奏曲目须达车尔尼练习曲299以上程度,其他乐器演奏节目须达中等以上程度)。

(四)钢琴演奏方向:

①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复调、奏鸣曲快板乐章各一首(中外作品均可);②视唱练耳;③综合素质面试(现场问答思想政治、专业的相关知识);④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同等学力加试:演唱声乐作品一首(中外作品不限,但曲目须达中等以上程度)。

(五)中外音乐史论研究:

 ①专业理论考试;②专业加试:演奏或演唱【考生自备一首音乐作品(乐曲、练习曲不限;钢琴演奏曲目须达车尔尼练习曲299以上程度,其它乐器演奏或声乐演唱曲目须达中等以上程度);③综合素质面试(现场问答思想政治、专业的相关知识);④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同等学力加试:《音乐美学基础》。

(六)音乐教学论研究

 ①专业理论笔试;②专业加试:演奏或演唱【考生自备一首音乐作品(乐曲、练习曲不限;钢琴演奏曲目须达车尔尼练习曲299以上程度,其它乐器演奏或声乐演唱曲目须达中等以上程度);③综合素质面试(现场问答思想政治、专业的相关知识);④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同等学力加试:《小学音乐教师专业能力必修》。

(七)广播电视编导

①专业理论考试;②综合素质面试(现场问答思想政治、专业的相关知识);③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四、复试流程与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与缴费

时间:2016年3月21日-3月22日

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办(第二办公区C208)(资格审查)

      行政楼202财务处收费科(缴费)

审查材料: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

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复试通知单。考生持复试通知单至学校财务处收费科交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2、笔试:专业创作或专业技能    (学生需凭借复试通知单进入笔试)

时间:2016年3月23日(周三上午)9:00-11:00

美术领域(绘画、书法)考试地点:美术与影视学院2楼(1201-2)  

设计领域(艺术设计、动画设计)考试地点:美术与影视学院2楼(1202-1)

音乐教学论研究、广播电视编导考试地点:美术与影视学院2楼 (1202-2 )

声乐演唱、钢琴演奏考试地点:4教小音乐厅(4103D)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2016年3月23日(周三下午)13:00-16:30

地点:美术与影视学院2楼1213    

4、面试

时间:2016年3月23日(周三下午)14:00-17:30

地点:美术和设计领域:美术与影视学院2楼1201-2

         音乐和广播电视编导领域:美术与影视学院2楼1202-2

 5、体检

时间:2016年3月24日

地点: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美术领域:

专业创作或专业理论笔试卷面成绩总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0分,总共200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两门,各科目总分100分。

(二)设计领域:

 专业技能笔试卷面成绩总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0分,总共200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两门,各科目总分100分。

(三)音乐领域:

1、声乐演唱:演唱100分,视唱练耳20分,综合素质面试4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0分,总计200分。

2、钢琴演奏:演奏100分,视唱练耳20分,综合素质面试4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0分,总计200。

3、中外音乐史论研究:专业理论笔试卷面成绩总分100分,专业加试20分,综合素质面试4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0分。

4、音乐教学论研究:专业理论笔试卷面成绩为100分,专业加试20分,综合素质面试4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0分,总共20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理论笔试卷面成绩为100分,综合素质面试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0分,总共200分。

六、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2)*50%

    录取时按复试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体检

复试考生到校医院体检,体检费由校医院收取,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作为录取的参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八、其他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服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我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确保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精神,做到公平公正,录取信息在美术与影视学院网站全程公开。

3、申诉受理。复试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根据申诉理由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美术与影视学院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