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
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音乐 1351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强烈事业心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表演人才。在良好的音乐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基础上,培养学生刻苦、踏实、严谨、勇于探索的精神,同时要求在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科学的研究方法的同时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艺术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为繁荣和创新音乐文化事业做出贡献,积极为地方文化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制
学制三年
三、培养方式与方法
1、个别课与小组课结合。本专业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与专业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硕士研究生。
2、课堂与艺术实践基地培养相结合。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学以致用,强化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服务地方文化建设。
3、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结合、课程讲授与自学讨论结合、知识积累与思维训练结合。
4、鼓励研究生在学好专业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拓宽视野、勇于创新,进行跨学科的学习和研究。
四、研究方向
1、声乐演唱 2、钢琴演奏
3、中外音乐史论研究 4、音乐教学论研究
五、学位课程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必修课、选修课、校外实践三个类项的学习,修满至少50学分。
2、公共课(5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外语课。
3、专业公共课(10-16学分):艺术原理、文献检索与学术规范、音乐美学、音乐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发展史、音乐产业调研。
4、专业方向课(8学分):声乐演唱、钢琴演奏、中外音乐史、音乐教学论。
4、选修课(9-19学分):设置12门课程,学生自行选择至少3门课程。
5、艺术实践( 12学分)
实践项目包括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两部分。专业实践8学分,社会实践4学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实践项目,开展实践项目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本专业教学实践通过教学第一线的实践工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音乐表演能力和艺术实践能力。
主要授课形式有:
(1)、声乐演唱、钢琴演奏舞台表演训练
(2)、学术活动(学术讲座、观摩音乐会、艺术实践、教育实习)
六、 课程设置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授课学期 | 考核方式 | 总学时 |
必 修 课
| 公共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 1 | 考试 | 32 |
自然辩证法 | 1 | 1 | 考试 | 16 |
外语课 | 2 | 1 | 考试 | 32 |
专业公共课
| 艺术原理 | 3 | 1 | 考试 | 48 |
文献检索与学术规范 | 3 | 2 | 考查 | 48 |
音乐美学 | 2 | 2 | 考试 | 32 |
音乐作品分析 | 3 | 1 | 考查 | 48 |
中外音乐发展史 | 3 | 3 | 考试 | 48 |
音乐产业调研 | 2 | 3 | 考查 | 32 |
专业方向课 | 声乐演唱 | 8 | 1-4 | 考试 | 128 |
钢琴演奏 | 8 | 1-4 | 考试 | 128 |
中外音乐史 | 8 | 1-4 | 考试 | 128 |
音乐教学论 | 8 | 1-4 | 考试 | 128 |
选
修
课 | 舞台艺术实践(声乐、钢琴) | 10 | 1-5 | 考查 | 160 |
民族音乐学 | 2 | 4 | 考查 | 32 |
钢琴教学法 | 2 | 3 | 考查 | 32 |
中外声乐发展史 | 2 | 3 | 考试 | 32 |
键盘乐发展史 | 3 | 2 | 考查 | 48 |
音乐论文写作 | 2 | 3 | 考查 | 32 |
田野采风 | 3 | 4 | 考查 | 48 |
意大利语音与歌唱 | 2 | 2 | 考试 | 32 |
电脑音乐制作 | 3 | 4 | 考查 | 48 |
钢琴伴奏 | 4 | 1-2 | 考查 | 64 |
和声学 | 2 | 2 | 考查 | 32 |
中外作品赏析 | 3 | 2 | 考查 | 48 |
七、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要求
1、专业技能方面
表演专业方向演唱、演奏的研究生需在3学年内举行1场学习音乐会,1场学位音乐会。音乐会作品应涉及不同流派和不同时期的中外作品。学位音乐会由学术委员专家进行评定,音乐会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音乐会具体要求按学术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
2、理论研究方面
中外音乐史论研究、音乐教学论研究方向的研究生需在3年内至少参加2次全国性学术会议,提倡举办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讲座。讲座具体要求按学术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达到相应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选题及答辩
(1)、研究生的论文选题要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鼓励在学生本人有较深入的了解和思考的问题基础上进行选题。学位论文应在理论上有新见解或在资料的占有分析上有新发展,能体现作者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坚实的理论基础。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水平。
(2)、学位论文应在第4学期确定并进行,开题报告,制定出学位论文写作计划。
(3)、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研究和写作的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4)、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格式规范,能体现艺术硕士较强的理论基础。音乐表演方向的论文不少于0.5万字(谱例、图表在外),理论方向的论文不少于3万字。
(5)、学位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答辩前必须进行“不端行为检测”,论文重合率超过10%者不予答辩。待修改后推迟半年答辩。推迟答辩只有2次。硕士论文如有任何形式的抄袭现象,立即取消抄袭者当年的答辩资格。
(6)、学位论文具体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