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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 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9-19 19:22:57|浏览人次:

成都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始终秉持“笃学、励志、尚美”的院训和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艺术人才”的建院特色,狠抓学科和专业建设,2014年学院顺利取得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2015年9月将迎来第一批音乐表演与广播电视艺术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音乐表演方向:

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声乐、钢琴专业表演技能和理论知识,从而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艺术修养与综合素质,并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和单位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

广播电视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高的文化艺术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具备影视节目策划、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扎实技能,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广告公司和各级各类文化组织或机构担任影视节目编导、摄影、摄像、编剧、后期制作、主持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人才。

二、专业方向:

音乐表演方向:

声乐演唱:注重音乐舞台表演艺术的学习以及声乐文化史的研究,重点突出舞台表演与教学才能的培养。

钢琴演奏:注重钢琴演奏艺术与技能的学习以及钢琴文化史的研究,重点突出钢琴演奏与教学才能的培养。

中外音乐史论研究:注重中外音乐文化史的研究,尤其是独具特色与价值的音乐专题研究,理论结合实际,把握艺术发展新趋势。

音乐教学法研究:注重音乐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操作,重点突出对高素质音乐教育人才的培养。

广播电视方向:

影视节目制作:影视节目策划与选题研究,尤其注重拍摄、后期制作等操作实践。

影视文学:注重影视文学研究,尤其是剧本理论与创作及影视作品评论。

影视创意与策划:创意研发与创意实现究,注重培养对影视项目的整体策划与创意实现实际技能。

影视文化产业研究:深入影视文化行业链,对影视文化产业进行调查与研究,形成对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策略等。

三、学校奖励政策及奖学金制度

根据成都大学对录取研究生的奖励办法(2015届研究生),凡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一次性给予第一志愿报考成都大学并被录取的考生奖学金15000元/生,一次性奖励调剂录取成都大学的考生8000元/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研究生培养的奖学金制度,成都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提供的奖学金。

四、联系方式

电话: 028-84616632 028-84616729

地址:成都市外东十陵成都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

邮编:610106

五、初复试参考书目(表一、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