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0 17:04:43|浏览人次:
经班团推荐、年级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杨依妮等15名同志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监督电话: 028-6065-6160。或到学工办C-2010王任飞老师处反映。公示期为5天(2026.3.20-2026.3.24)
一审:王任飞
二审:邵洁
三审:曾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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