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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5 15:02:21|浏览人次:

 

各学院、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发布,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四川省社科联、省教育厅制定或传达的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社科基地建设等文件的要求,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主旨,努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深入整理、继承和发掘张大千文化艺术遗产,弘扬、繁荣、发展祖国优秀传统文化。

二、申报2018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应做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力求理论创新、方法创新、观点创新;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避免低水平和重复性研究;既重理论研究也重应用研究并力求二者的结合。

三、本年度项目设置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除面向四川省内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外,中心鼓励高校在读博士生、硕士生,部分省内外有志于张大千研究的文化教育艺术界人士申报课题。申报条件:(1)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或主持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2)申报一般课题的负责人须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3)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本科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4)申请自筹项目的负责人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申请人要依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工作。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预算。

四、凡有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在立项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申报事宜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五、《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2018年度张大千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围绕张大千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

六、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张大千研究)科研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不限,根据实际情况或专著或论文或研究报告。凡成果形式为专著,原则上应为公开出版物。因经费等原因,尚未公开出版者,需提交书稿一式三份,由“中心”组织学术委员会三人以上鉴定通过,方可结题;凡成果形式为论文、调研报告(画册、模型等),结题均要求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学术论文(重点项目2篇论文中至少需有核刊1篇);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者调研报告者完成时限为一至二年;成果形式为专著者完成时限为二至三年。具体要求根据立项通知执行。

七、注意事项

从科研处网站申报通知附件下载申请书、论证活页模板,按要求规范填写(其中,部分内容已由科研处统一填写,请勿改动)。

申请书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用“成都学院”

登录成都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115.86.233/business/login.jsp),将项目申报信息准确录入相应申报计划(完善基本信息,包括非必填项),将申请书终稿作为附件上传。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备案通过(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方可提交纸质材料,否则,科研处不接收申报材料。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48,逾期不予受理。请将纸档《申请书》(14份)、活页(113份,单独装订)按时交至各科研秘书处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八、联系方式

人:刘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电子信箱:3088366385@qq.com

附件下载:

张大千研究中心2018年度课题指南.doc

申报书(张大千研究中心).doc

论证活页(张大千研究中心).doc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