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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影视学院“创业补贴项目”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12 10:01:00|浏览人次:


为建立大学生创业补贴答辩评价机制,规范评审制度,提高评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原则

 

项目立项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开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

二、组织评审

 

创业补贴项目的评审工作由美术与影视学院具体负责,包括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评审答辩流程

 

(一)各创业项目负责人提前半小时答辩候场;

 

(二根据答辩顺序进行分组,每五个项目一组,依次进入评审会会场进行答辩,小组答辩完毕后清场,下一小组进场; 

(三专家评审,美术与影视学院组建项目评审专家小组,专家组成员依据评审标准,对提交的材料和创业项目的现场答辩进行打分,并在《成都大学美术与影视学院创业补贴项目评审表》中填写;

(四确定项目,美术与影视学院根据材料提交情况、现场专家小组评分情况以及项目情况,综合评分进行排序,最终确定补贴项目并公示。

四、综合评分标准

 

(一)申报资料完整、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

 

(二现场答辩效果,包括仪表仪态、ppt 展示、现场答辩情况专家评分,80%;

(三加分项:①参加过校内外创业项目路演加 5 分;②项目核心技术有参赛获奖:国家级加 10 分,省级加 5 分,市级加 2 分;③已注册公司企业的项目加 5 分;④政校企共建创业项目加 5 分。项目评审得分由以上三部分加总构成。

五、ppt 展示内容要求

 

(一)介绍项目背景、来源等情况;

 

(二)项目市场竞争对手分析;

 

(三)团队介绍;

 

(四)项目运行计划;

 

(五)项目资金使用规划;

 

(六)加分项目展示。


美术与影视学院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