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在校同学: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的实际工作情况,本学期学校将提供多个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选择,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同等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部分岗位只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岗位分配 见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成都大学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2日—3月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点:见《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成都大学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 四、报名和上岗程序 1.学生下载并填写《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品德状况等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2.学生持学院审核签章后的《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到用工部门提交报名申请。用工部门对报名学生进行初选,确定进入面试的学生名单。 3.用工单位组织学生进行面试,并确定拟录用学生名单。用工部门于3月18日前将拟录用学生的《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及《成都大学勤工助学各部门用工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用工单位与被录用学生签订《成都大学勤工助学协议书(校内固定岗位)》(附件4),并于3月18日前将《成都大学勤工助学协议书(校内固定岗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用工单位对录用学生进行岗前培训。被录用学生按约定时间正式上岗。 五、工资标准 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根据岗位具体工作量、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确定,原则上每个岗位不超过240元∕月。对于在工作中经常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的学生,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生工资进行扣减。 六、其他事项 1.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不得中途无故辞职,因特殊原因需辞职者须提前一周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同学们在申请岗位之前,详细了解所申请岗位的工作要求、工作时间等,确定能够接受该工作再与用工单位签订协议。 2.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用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88419432 附件1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2 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doc 附件3 成都大学各单位勤工助学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4 成都大学勤工助学协议书(校内固定岗位).doc 成都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