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同学:
接成都大学学生党委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2016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生工作现已启动,名额将从符合优先条件的同学中产生。优先条件为:“1.成都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优先。”详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请各班严格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按照学生个人自愿申请、班主任主持班委会通过、上报材料(按照《减免学费实施办法》进行准备)至学院1204资助吴丹老师的程序进行。
各班上报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5月17日。学院审核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5月19日。学院上报学校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附件2:《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个人填写)
附件3: 《2015-2016学年成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费减免明细表》(班级填写)
美术与影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