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同学:
现将学校资助中心《关于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网络系统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该通知要求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困难认定网络系统申报工作。
美术与影视学院学工办
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网络系统申报和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请认定为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同学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见附件1《资助系统贫困认定申请流程》),于10月8日—10月10日进行网上申请填报,各学院于10月11日—10月13日进行审核。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请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于10月8日—10月10日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填报(见附件2《资助系统励志奖学金申请流程》),各学院于10月11日—10月12日进行审核。
附件1 资助系统贫困认定申请流程.doc
附件2 资助系统励志奖学金申请流程.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