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等文件精神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现启动成都大学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申请受理工作。
一、减免对象:成都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优先;
二、减免类别:学费、住宿费;
三、材料填报要求:
各学院请于2019年4月18日17:00前将下列材料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李云杏老师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dzdzx@cdu.edu.cn。
1.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2. XX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费减免汇总表;
3.申请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