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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5 11:04:48|浏览人次: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引导大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四川银监局、省学联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活动流程

1、线上注册:在校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分别在“志愿四川”网络平台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需真实。

2、岗位发布:由用人单位在线发布岗位供大学生选择。

3、岗位选择:大学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进行匹配。

4、资格审核:我校对学生进行基本审核、确认。确定实习人员名单。

5、上岗实习:通过同学持报到单和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企业履行尚刚报到手续并签订协议。

6、实习鉴定: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可作为暑期社会实践),年底还将评选“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

三、活动方式

机关活动、企业活动、金融机构活动、科研院所活动、社会服务机构活动、基层活动等。

四、活动时间

5月1日——5月12日

(5月1日岗位浏览,5月15日岗位双选)

1.提醒注意事项:合并学院需对分团委账号进行修改,合并学院学生需重新确认团组织。

2.用人单位同意学生的实习申请后,学生需在个人中心“确认实习”后,即可打印实习岗位报到单,交由辅导员签字和留下联系方式,在上班时间前往学生活动中心317办理录入手续并加盖印章。

、活动参与

参与同学填写信息登记表后(附件2)发送至:1192003341@qq.com

登录网站:“志愿四川”(http://www.sczyz.org.cn/)

详情见附件:

附件:点击打开链接(压缩包-:内含附件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