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落实学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标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是顺利完成2015—2016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基础,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为更好的完成2015—2016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资格:
(一)原则上班级学习成绩排名前30%;
(二)学年测评周期内,无恶意欠缴学费;
(三)学年测评周期内,专业课、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四)未受到违纪处分;
(五)寝室检查中未受到学校、学院的通报批评,未因寝室问题影响学院宿舍评分。(注:以代波老师处认定为准)。
二、测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16年9月9日-9月11日,各班对专业2015-2016学年考试考察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成绩排序相关要求及办法见后。
(二)9月12日-9月14日,成绩排名经班级公示无异议、且确认无误后,有意愿申请2015-2016学年各类奖学金且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原则上)的同学,根据实际情况打印附件1(《2015-2016学年美术与影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同时准备测评表中所需要认定的各项材料,提交至班级测评小组准备进行班级认定。
(三)各班于9月15日-9月16日期间完成班级认定环节后,须汇总相关材料:
①2015-2016(上、下)学年班级成绩排名表(含班主任签字);
示例:
②教务系统打印的个人成绩单,如个人成绩单与教务办提供的成绩单有出入,则以教务办提供的成绩单数据为准(含班主任签字);
③个人《美术与影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须附个人加分证据,并完成班级认定部分)
注意:请将以上材料用档案袋封装、班级名称命名,于9月19日下午5点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提交至1204王任飞老师处。
(四)2016年9月19日—9月23日 :学院学生测评工作启动,各班参与测评认定的同学根据学院安排的时间前往学工办完成学院认定部分。
(五)2016年9月26日—9月27日:学院复审;
(六)2016年9月27日—9月30日:学院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及成绩排名情况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将材料反馈至至学工办1204王任飞老师处。)根据学校政策,分管资助的老师将符合励志奖学金条件的同学从综合素质测评名单中剔除(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筛选)。
三、测评工作注意事项
(一)综合测评是资助和评优评奖工作的有机部分,请各班班主任对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按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班级在测评时各种渠道要畅通,充分听取师生建议,充分发挥测评的引导作用,如有存在争议且提出学生占班级人数一半以上时可将争议问题在评议期间课提交给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商定;
(三)各班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后,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应及时在班内处理,如无法解决可上报给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四)班级测评各项工作资料要妥善整理,根据要求要统一交到学工办归档以便接受查询和检查监督;
(五)国家相关奖学金评定时间和安排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另行通知,预计评定工作时间在十月中旬。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四)班级认定环节指导意见:
(一)测评资格:①原则上班级学习成绩排名前30%;②学年测评周期内,无恶意欠缴学费;③学年测评周期内,专业课、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未受到违纪处分;④寝室检查中未受到学校、学院的通报批评,未影响学院宿舍评分(以代波老师处认定为准);
(二)基础分: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分建立在班级成绩排名之上。班级成绩排名第一名的同学基础分为60分,第二名为58分,第三名为57分,第四名为56分,第五名为55分,第六名为54分,第七名53分,第八名52分,第九名51分,第十名及第十名以后为50分;
(三)基础分认定:
1.基础分认定由班级测评小组完成,班级测评小组建议由班干部+群众构成,参加认定测评的同学不进入测评小组;
2.测评小组须出示班级成绩表(由1212教务办提供,已共享在各年级班团群内的电子版,班级打印,班主任签字。);
3.根据班级成员商议,决定成绩排名方式(学分加权平均分或平均学分绩点,建议:学分加权平均分。
例:加权平均分等于每门功课成绩乘以该门学分相加的总和,然后除以总的学分多少。比如精读85 学分4 ;数学75,学分2;这两门加权平均分应该是 (85*4+75*2)/6)。
由测评小组列出班级成绩排名前30%的同学成绩排名表(表内须含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班主任签字);
4.成绩排名前30%、且经班级认定无异议的同学,经由学院官网下载打印《2015-2016学年美术与影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按表格中的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完成班级测评小组认定的内容;
5.参评班级须在于9月19日下午5点前,向学工办提交如下材料:
①班级成绩排名前30%同学的成绩排名表(含班主任签字)
②教务系统打印的个人成绩单,如个人成绩单与教务办提供的成绩单有出入,则以教务办提供的成绩单数据为准(含班主任签字)
③个人《美术与影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须附个人加分证据,并完成班级认定部分,个人材料须装在文件袋内,各班须班内统一文件袋样式)
6.注意:
①各班应规定班级内部提交材料的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个人不予参评;逾期向学工办提交材料的班级,学工办不予受理;
②本表中“班级认定”部分须由班级测评小组根据参评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完成认定并填写分值,在班内公示无异议的,由班级测评小组填写表格下方的班级测评小组意见,并由班主任签字;
③2014级专升本同学本轮不参评;分值须由班级测评小组、学院测评小组完成填写,个人填写分值参评的一律无效;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本轮及2016-2017学年参评资格。
附件1:
2016.9-美术与影视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xlsx
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归美术与影视学院学工办所有。
美术与影视学院学工办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