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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 00:00:00|浏览人次:

各班:

为表彰和奖励在20172018学年度中德、智、体、能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深入推进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学院按学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2018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18级新生除外)

参评人员须为具备综合素质测评参与条件,并且已参与综合素质测评认定的同学。

 

二、学校奖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学院奖学金、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学院

年级

班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优干

三好

先进班集体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15

15-1

1

3

6

12+4

3

1

2

15-2

3

1

15-3

3

1

15-4

3

1

15-5

3

1

2016

16-1

1

3

6

12+2

3

1

16-2

3

1

16-3

3

1

16-4

3

1

16-5

3

1

2017

17-1

1

3

6

 0

3

1

17-2

3

1

17-3

3

1

17-4

3

1

17-5

3

1

:

申请人员须为参与综合素质测评名单内的同学;

②已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申请校奖学金;

③已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且在综合素质测评范畴内的同学,可以申请校级奖学金.

④因2017级三等奖学金名额有空缺,因此将部分名额调整至2015级和2016级。

 

 

(三)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8日—1014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15日—1021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022日—1031日。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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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表中同学根据奖学金等级填写相关申请表,因手机存在格式差异,务必在电脑上操作。

各班请1014-15日期间收集相关表格电子版,并于1016日中午12点前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工办1102王任飞老师邮箱:412903368@qq.com,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版材料。

相关表格、及填写格式要求见班团群内压缩包附件,请班长团支书转发至个班级群。

 

 

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各类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时间进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间进度

1、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8日—1014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15日—1021日。

3、学校复审、公示阶段:1022日—1031日。 

 

“先进班集体”评选时间进度

1、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8日—1014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15日—1021日。

3、学校复审、公示阶段:1022日—1031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请于1016日中午12前将下列表格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工办1102王任飞老师邮箱:412903368@qq.com,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版材料: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统计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相关表格、及填写格式要求见班团群内压缩包附件,请班长团支书转发至个班级群。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

2、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班级公示不得报送学院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3、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五、监督工作

学院监督电话:84616105

 

成都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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