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表彰和奖励在2017—2018学年度中德、智、体、能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深入推进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学院按学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7-2018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18级新生除外)
参评人员须为具备综合素质测评参与条件,并且已参与综合素质测评认定的同学。
二、学校奖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学院奖学金、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年级 | 班级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优干 | 三好 | 先进班集体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2015 | 15-1 | 1 | 3 | 6 | 12+4 | 3 | 1 | 2 |
15-2 | 3 | 1 |
15-3 | 3 | 1 |
15-4 | 3 | 1 |
15-5 | 3 | 1 |
2016 | 16-1 | 1 | 3 | 6 | 12+2 | 3 | 1 |
16-2 | 3 | 1 |
16-3 | 3 | 1 |
16-4 | 3 | 1 |
16-5 | 3 | 1 |
2017 | 17-1 | 1 | 3 | 6 | 0 | 3 | 1 |
17-2 | 3 | 1 |
17-3 | 3 | 1 |
17-4 | 3 | 1 |
17-5 | 3 | 1 |
注:
①申请人员须为参与综合素质测评名单内的同学;
②已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申请校奖学金;
③已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且在综合素质测评范畴内的同学,可以申请校级奖学金.
④因2017级三等奖学金名额有空缺,因此将部分名额调整至2015级和2016级。
(三)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8日—10月14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5日—10月21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0月22日—10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请表中同学根据奖学金等级填写相关申请表,因手机存在格式差异,务必在电脑上操作。
各班请10月14日-15日期间收集相关表格电子版,并于10月16日中午12点前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工办1102王任飞老师邮箱:412903368@qq.com,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版材料。
相关表格、及填写格式要求见班团群内压缩包附件,请班长团支书转发至个班级群。
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各类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三)时间进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间进度
1、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8日—10月14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5日—10月21日。
3、学校复审、公示阶段:10月22日—10月31日。
“先进班集体”评选时间进度
1、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8日—10月14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5日—10月21日。
3、学校复审、公示阶段:10月22日—10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请于10月16日中午12前将下列表格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工办1102王任飞老师邮箱:412903368@qq.com,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版材料: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统计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相关表格、及填写格式要求见班团群内压缩包附件,请班长团支书转发至个班级群。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
2、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班级公示不得报送学院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3、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五、监督工作
学院监督电话:84616105。
成都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