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院于2026年1月启动新一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分评定细则修订工作,经过学生意见征集、专家研讨、院级评审等流程,现将修订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文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
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书面反馈纸质材料请于2026年3月13日17:00前交学工办杨霞老师处。
监督电话:028-60656160
监督邮箱:1227983925@qq.com
音乐与舞蹈学院
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
2026年3月9日
附件1:音乐与舞蹈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分评定细则(2026年3月修订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