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院于2024年11月启动研究生综合素质分评定细则修订工作以来,经过学生意见征集、专家研讨、院级评审等流程,现针对修订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文件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1日(共三个工作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书面反馈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3月21日17:00前交学工办杨霞老师处。
联系电话:60656160 地点:C-2010办公室
音乐与舞蹈学院
资助和评优评奖监督小组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音乐与舞蹈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分评定细则(2025年1月修订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