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 号),结合《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组织申请、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张佳林、陈诗元确定为音乐与舞蹈学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其中陈诗元为差额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间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学院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28-60656160
邮箱:jingyuheng@cdu.edu.cn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