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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15:40:39|浏览人次:

各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进一步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2023学年度所有在校的音乐与舞蹈学院全日制已注册学籍的本科学生

二、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分为院、班两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一)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长:黄先政

副组长:王任飞、余超群、经宇恒

成员:胥欣鹭、张宫羽、陈诗元、魏小岚、高琪程、王忻琰、潘佳妮、陈洪洁、高玉涵、叶瑞芮、周洁伊、黄灿、刘雪峰、孙浩淳、王民玉、邹羽彤

(二)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班长

成员:团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干部(副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等);同学代表若干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监督申诉小组

组长:经宇恒

成员:张宫羽、陈诗元

三、时间进度

1.音乐与舞蹈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办法意见征集阶段:9月14日﹣9月17日

2.组建学院和班级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阶段:9月19日﹣9月21日

3.学生个人申请阶段:9月21日﹣9月23日22:00

4.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9月24日

5.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阶段:9月25日

6.学院公示阶段:9月25日﹣9月27日。

四、申请说明

1.本次综合素质分数申请以ISP线上申请的方式进行;

2.符合条件的测评人都可以在ISP系统上提交综合素质分数,学年成绩将由学院统一导入;

3.本次ISP系统线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22:00,测评人请按要求操作,未在规定时间操作或附件支撑材料不足、放置错误将不予认定综合素质分数;

4.测评人请自行整理好所申请分数的支撑材料(注意:本次测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即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0日),在班级民主评议期间通过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进行审核加分;

5.本次测评的最终成绩为:上一学年的智育成绩+综合素质加分=总分;

6.本年度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只设置素质分加分,具体加分办法参照《2022-2023学年度音乐与舞蹈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办法》;

7.素质加分申请需本人准备支撑材料照片电子版,9月24日之前打包发送给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班长公布本班提交途径),以便后期查证;

8.班级评议于2023年9月24日晚22:30之前完成;

9.需注意,最终有资格参与奖学金认定的同学是:本学年的学习成绩在本班级前30%并无挂科(讲座阅读、选修课不计入挂科)的同学。

五、工作要求

1. 综合测评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音乐与舞蹈学院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表》的规定执行。

2.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需通过班级QQ群等平台进行公示,学生综合测评中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

六、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60656160

监督邮箱:jingyuheng@cdu.edu.cn接受实名监督


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音乐与舞蹈学院素质素拓分加分办法(2022-2023学年终版).docx 

ISP素质分申请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