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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次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0 10:04:42|浏览人次:

各学院:

为切实执行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建设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次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16年底结题验收时申请延期半年的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见附件1)。

2.2016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中负责人为2017届毕业班的15个项目(见附件2)。

二、结题要求

省级创新训练项目要求至少公开发表一篇期刊论文,国家级项目要求至少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各种形式的支撑材料(如专利、著作权、新闻报道等)经过审查可以相互替代。以其它形式的成果结题者,需符合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以及项目执行任务书的具体承诺,并经学校审核。

三、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纸质+电子版)。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常用表格栏目下载并认真填写对应级别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成果材料(纸质复印件+扫描电子版)。成果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都要求完整。已发表论文的,需要提供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完整的正文;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试验报告及鉴定书;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学校认可的其它成果材料。结题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不予结题并通报批评。

三、报送要求

由于项目数量较大,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本通知发布之前个人已提交结题材料或变更材料的不再重复提交。各学院于2017531日下午17:00前,将本学院的结题验收报告、成果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一楼教师事务大厅 03窗口),结题验收报告、成果材料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XX学院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jxsjk@cdu.edu.cn。联系电话:84616053

四、注意事项

1.2016年底结题验收时申请延期半年的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本次必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成果,不允许再申请延期。不提交材料也不说明情况者,自动终止项目,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学生)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2.2016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中负责人为毕业班学生的15个项目:如果不能在毕业前提交结题报告及成果,请经指导老师同意,必须更改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常用表格栏目下载。

3.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必须具备显性的成果,成果形式至少包含论文、调查报告、专利(或著作权)、省级及以上奖励等形式之一;省级创新训练项目要求至少公开发表一篇期刊论文,国家级项目要求至少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专利、著作权等成果经过审查可以相互替代。

 

附件1:2016年底结题验收时申请延期半年的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xlsx 

附件2:2016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中负责人为2017届毕业班的项目.xlsx 

 

 教务处

 20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