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践教学环节的运行与管理,加强质量监控,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同时为做好学校更名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教务处前期已对2016年以前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情况进行了清查,请各学院按照要求补充完善以下材料:
1.按照《2016年各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汇总》(见附件1)中的数据,参照《成都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2)要求,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完成自查并填写对应表格。
2.参照附件1中的数据,完成成都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情况登记表(一个基地一份)(见附件3)。
3.2016年未完全提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的相关学院(附件4),需及时补充基地协议书(复印件1份)。
4.提交2016年9月-2017年6月新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及相关协议书(复印件1份)。
二、校内实习/实训基地
请各学院对上报的2016年成都大学校内实习/实训基地(见附件5)数据进行确认,该数据将作为我校今后上报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主要依据。
三、2016年实践教学其他相关工作
1.实验教学运行实施备查资料:实验报告(按照学校统一模板执行);实验教学档案,如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进程表、实验教材或实验教学指导书、实验记录表、实验工作周记等过程文档。
2.实习/实训(按照学校统一模板执行)
(1)提交2016年成都大学实习/实训情况统计一览表(见附件6)。
(2)提交2016年成都大学实习/实训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7)和2017年成都大学实习/实训教学计划表(见附件8)。
(3)按照学校统一规范准备实习/实训过程文档。
3.毕业设计(论文):规范管理好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全套过程性资料以备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主动配合,及时提交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于2017年4月3日前将附件2、3、5、6、7、8及协议书等所有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档打包以“XX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专项检查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jxsjk@cdu.edu.cn,联系电话:84616053。
教务处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2016年各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汇总.xlsx
附件2:成都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试行).doc
附件3:成都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4:2016年各学院未提交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汇总.xlsx
附件5:2016年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汇总.xlsx
附件6:2016年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统计一览表.xlsx
附件7:2016年成都大学实习实训总结报告.doc
附件8:2017年成都大学实习实训教学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