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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7 09:17:53|浏览人次:

各学院:

    为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创新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本科生创新实践能力,实现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参照《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教发〔2009217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自筹)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均可申请,项目团队人数5-8,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

2、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且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3、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训练,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申报者所在学院能够提供开放性实验室保证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

5、在2017年之前申报该类项目还在建设、未按时结题、被终止的学生,本年度不得再申报。

二、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应与成都市产业紧密结合,服务成都市区域经济发展,以解决本学科、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或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项目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

项目以创新训练为主要手段,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个人或团队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自由提出项目申请。倡导教师和学生进行科研合作,鼓励项目组成员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学科交叉的项目优先予以考虑。

申报项目范围为:

1、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2、专业基础和专业性研究的创新项目;

3、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4、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的实验项目;

5、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项目结题验收

项目培育周期与要求:孵化培育周期为1年,不允许延期。201712月前进行结题验收与评奖,对结题优秀项目发放结题证书,对成果显著的项目给予奖励并择优推荐申报2017年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项目结题验收的条件:必须具备显性的成果,成果形式至少包含下列之一。

□专利(或著作权)  论文或调查报告(正式期刊发表或录用)

四、项目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送指导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学生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立项项目,推荐立项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等特点。避免项目超大、过难。申报题目与历年立项的题目不能重复,如确有重复,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方面要有新突破方可申报。指导教师和学院应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能否为项目实施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实验条件等提出针对性的意见。

3、各学院上报项目的《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和《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在201731日下午1700前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一楼教务大厅03号窗口,联系电话:84616053)。同时请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jxsjk@cdu.edu.cn

附件1: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doc.doc

附件2:成都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