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首届成都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创作奖学金
启 事
为了推动成都大学美术学院在校学生艺术创作的积极性,奖励对艺术创作有执着追求并富有创造精神的学子在校阶段努力学习,潜心创作,学院搭建学生展示才华的平台,为艺术的发展催生后备新人,推动当代艺术创作,为此,成都大学美术学院设立“美术学院艺术创作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二次。2013年评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成都大学美术学院从事艺术创作的在校学生。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努力学习,安心学业,成绩良好;
3、潜心创作,对艺术事业执着追求并富有创造精神。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作品2-3件(作品电子图片:JPG格式,达到印刷精度)
四、作品要求
1、作品类型:上半年:毕业设计作品,下半年:油画、水粉、水彩、中国画、版画、雕塑、动画、综合材料等。
2、作品尺寸:平面作品250 X 250cm以内,立体作品200 X 200 X 200cm以内。
3、作品题材和表现方式不限。内容应考虑法律及伦理因素,作品材料应考虑展览及运输条件要求。作品类型与尺寸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与申报办公室联系。
五、评审办法:
奖学金每年评选二次,分上下半年举行,申报由学生自愿报名,于2013年5月1--10日(上半年)、12月1--10日(下半年)期间向“美术学院艺术创作奖学金”申报办公室(1215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包括申报表及作品电子图片),“美术学院艺术创作奖学金”申报办公室(1215办公室)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后的报名材料以匿名方式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
六、设奖:
1、设入围奖40-60名,其作品将参加“美术学院艺术创作奖学金”入围与获奖作品展览并录入画册,并颁发获奖证书。
2、在入围作品中,分为设计组、动画组和绘画组设“美术学院艺术创作奖学金”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
七、展览及开幕活动安排
成都大学美术学院将于2013年6月上旬和2014年1月上旬在举行颁奖仪式及相关展览活动。
八、其他
1、申报者提交申请即视同申报者已经授权“美术学院艺术创作奖学金”使用其申报材料和作品图片,用于和本奖学金相关的展览、出版和宣传活动。
2、申报者对其申报资料及作品的真实性承担完全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和后果本奖学金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提供虚假材料而获奖,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其所得之全部奖金。
3、入围获奖的作品归作者所有。展览结束后20天内作品退还作者。
4、联系方式
美术学院艺术创作奖学金申报办公室(美术学院教务办12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4616111
联系人: 叶老师 熊老师
5、本启事由美术学院艺术创作奖学金申报办公室负责解释。
美术学院艺术创作奖学金申报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