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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5-06-19 08:33:05|浏览人次:

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生学生证注销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协调会工作布置,为简化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自2015年起毕业生学生证的注销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自行安排,工作结束后向教务处备案即可。

学生证注销章由教务处统一刻印、提供,按学院代码表编号分发,详见下表:

编号

学院

编号

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01

机械工程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10

美术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02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11

旅游与会展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0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12

音乐与影视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04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13

体育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05

生物产业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14

幼儿师范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0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15

教育科学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07

外国语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16

基础医学与护理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08

经济管理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18

临床医学院

学生证注销章09

政治学院



学生证注销工作结束后填写备案单(附件1),请各学院教务办于2015715日之前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备案。

教务处

2015518


附件1:毕业生学生证注销工作备案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