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学信息 > 正文

重修选课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8-03-08 10:51:10|浏览人次:

重修办理手续:

第三周网上选课à教务办打印单子à存重修费到指定卡上à扣款成功à注册。

需注意的是:

1毕业班“专业课”重修需在第三周之前到1101进行登记,登记后第三周(学校规定时间内)再到网上选课【注意选择‘单开班’】,如不登记有可能网上无该课;毕业班学生只能选择‘单开班’;

2非毕业班重修则直接在第三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网上选课;非毕业班学生只能选择‘跟班’,如本学期无所需的课程,则顺延到下一个学期进行选择;

3、学位课程未达到70分或自愿提高某门课程成绩的学生也请在第三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选课;

4、所有重修的学生必须在网上选课,如不网课交费,注册不成功者则无法取得学分;

5、如有不清楚之处及时与学院教务办联系,电话:84616111